首先我代表湖北省律师协会,感谢几年来我们湖北省律师协会未成年人保护专业委员会的主任、副主任、委员以及广大志愿律师为湖北省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所做的辛勤工作和努力。
在未成年人保护工作过程中,我们的志愿律师不仅应该要不遗余力地做好这项公益性质的工作,同时还要学会如何保护自己,从某种程度上讲未成年人维权工作好比是在走钢丝,具有一定的社会危险性,我们不能被外界的因素所左右,不能受媒体等社会因素影响而丧失一位志愿律师的基本准则,更不能利用未成年人维权工作来为自己博取名利,同时要防止别人借助未成年人案件进行炒作。我们从事未成年人维权工作要多考虑整个社会的效益,从大局来把握,在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同时要着力维护社会稳定和团结,我们的维权工作不能偏离这样的轨道,只有这样我们的维权工作才能真正地、更好的为全社会的未成年人切实地服务。
其实在未成年人维权工作中,我们可以采取一定的方式来整合力量,维持平衡,可以借助社会力量来全面保护未成年人,利用自己身边所掌握的社会关系和信息,让更多的社会资源加入到未成年人维权工作上来,而不单单仅靠自己的仅有力量。另一方面未保委成立这些年来所做出的成绩是有目共睹的,我们通过办理大量的个案已经切实地为湖北省未成年人做出了大量的贡献,在办理的这些案件中至今无一起案件引起社会动荡,不仅得到社会的肯定也得到了当事人的欢迎。我们应该继续保持这样的工作方式,既能维护未成年人的权益又能为社会的稳定和团结付出自己的努力。
说到最后,现就目前我们湖北省未成年人保护专业委员会志愿律师在开展未成年人维权工作中的具体工作提出以下建议:1、我们的志愿律师继续保持着为未成年人维权的公益之心,同时也要保持这种把握大局的能力,不受外界干扰,踏实做好未成年人维权工作;2、做好个案处理后也要从个案中走出来,加强法律提案方面的工作,对立法机关提出立法建议。从一位专业律师的角度,为政府提供更好的法律建议,受益的人群将更加庞大;3、希望未保会每年做出一件能反映未保会的现状的事情,比如今年我们参与立法调研;每年在特定的时间,比如“六.一”开展活动专项保护这些未成年人,并考虑从哪些方面进行保护。我们努力做好这些公益活动必将引起社会的高度重视,同时湖北省律协也将给予密切的关注和支持。
最后祝大家愉快地交流各自的执业经验并提高办案水平,共同促进湖北省未成年人保护事业稳步发展。